很多商標申請人對商標9個月審查周期都會不理解,認為周期太長,耽誤商標的使用;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《商標法》已經極大的縮短了商標的審查周期:
◎商標注冊初步審查 時限:九個月。 法條: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注冊的商標,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,符合本法有關規(guī)定的,予以初步審定公告。 說明:商標注冊初步審查還要照顧到外國申請人主張優(yōu)先權的六個月時間,所以初步審查九個月已經不算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