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華字典》商標之爭的冷思考
濟寧商標注冊關于《新華字典》商標一案的觀點:(濟寧商標注冊)
《新華字典》是滿載著很多人成長記憶的特殊物件。它影響了億萬民眾的語言生活,已成為中華文化的標志性符號,堪稱“國典”。正因其家喻戶曉的高知名度,市面上出現(xiàn)了冠以“新華字典”字樣的多種版本的圖書。近日,商務印書館有限公司以“擅自生產(chǎn)和銷售打著‘新華字典’名義的辭書,導致市場混淆”為由,將華語教學出版社告上法庭,索賠340萬元。日前,這起涉及“國典”的商標侵權糾紛案在北京知識產(chǎn)權法院開庭。
在筆者看來,《新華字典》出版幾十年來,已成為伴隨每一代中國人成長的常備權威工具書,且使用規(guī)模非常龐大。前不久有報道稱,《新華字典》榮獲吉尼斯世界紀錄,被列為世界上“最受歡迎的字典”和“最暢銷的書”。可見,“新華字典”雖未注冊,卻已經(jīng)成為事實上的馳名商標。無論是《保護工業(yè)產(chǎn)權巴黎公約》還是我國的商標法,對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,都涵蓋了未注冊的馳名商標,對這類商標的保護,遵循的是“使用在先”原則。
近年來,隨著品牌價值的市場化程度與日俱增,各類商標糾紛層出不窮,也在社會上逐步營造了注重商標保護的良好氛圍。而在各種暢銷商品和服務的商標受到高度重視的同時,與每個人讀書求學息息相關的辭書作品商標卻鮮有人關注。因此,這場訴訟無疑為全社會敲響了一記警鐘。不少關注此案的網(wǎng)友則紛紛期待“李鬼得到打擊,李逵得到呵護”,更何況從“母典”《新華字典》衍生出來的那些字典,還存在侵犯版權的嫌疑。若《新華字典》的商標得不到應有保護,勢必出現(xiàn)更多傍名者。盡管該案最終結果尚無定論,但案件本身已經(jīng)引發(fā)了社會公眾對辭書作品商標的關注,其意義不言自明。